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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灾科技学院2018年人才招聘简章

发布日期:2017-11-27     点击:

一、招聘岗位

(一)高层次人才

学校常年招聘各类高层次人才,不受年度招聘计划限制。

1.第一层次:“长江学者”特聘教授、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获得者、国家级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国家“百千万人才工程”人选、国家重点学科带头人、国家重点实验室负责人等优秀人才(一般年龄不超过55周岁),具有同等水平的海外专家、学者及留学归国人员。

2.第二层次:教育部“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人选、教育部“高校青年教师奖”获得者、国家级教学名师、省特级专家、省部级重点学科带头人、省部级重点实验室负责人等优秀人才(一般年龄不超过50周岁且具有博士学位);具有同等水平的海外专家、学者及留学归国人员。

3.第三层次:博士生导师、在本学科领域造诣较深且具有博士学位的教授、有突出教学成果的教授及其他具有高质量成果、高级别奖项的优秀人才(一般年龄不超过45周岁且具有博士学位);具有同等水平的海外专家、学者及留学归国人员。

4.第四层次:学院教学、科研工作急需的具有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学位的副教授、教授及其他急需的优秀专业人才。(年龄一般不超过45周岁)。

(二)优秀青年人才

原则上要求本、硕、(博)各阶段均在国内外知名高校或科研院所接受全日制教育,硕士年龄不超过35周岁,博士年龄一般不超过40周岁。

防灾科技学院2018年优秀青年人才招聘计划

岗位代码

招聘岗位

专业要求

学历、学位要求

需求人数

应届/社会在职

其他条件

01

专任教师

固体地球物理学专业(地震监测方向)、地质灾害及环境恢复(绿色矿山等方向)

博士研究生

1

不限

02

专任教师

岩土工程(隧道及地下建筑工程方向)、桥梁与隧道工程、结构工程

博士研究生

1

不限

03

专任教师

机械工程、电气工程、仪器科学与技术相关专业

博士研究生

1

不限

机械工程专业具有机床操作经验者优先

04

专任教师

保险学、投资学、金融学、数量经济学、经济学

博士研究生

1

不限

05

专任教师

传播学

博士研究生

1

不限

网络与新媒体方向有研究专长者优先

06

高教研究

教育技术学、教育经济与管理

博士研究生

1

不限

07

辅导员

法律、心理学、思想政治教育

全日制硕士及以上

2

应届

中共党员,有学生干部经历

08

学科馆员

情报学、图书馆学

全日制硕士及以上

1

不限

09

项目管理

管理科学与工程、工商管理、公共管理、会计、审计、工程管理、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全日制硕士及以上

1

不限

10

人事管理

管理科学与工程、法学、工商管理、企业管理、经济学、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全日制硕士及以上

1

不限

中共党员

二、福利待遇

(一)高层次人才

人才层次

科研启动经费(万元)

安家费(万元)

住房

配偶子女

迁调

其他

理科

文科

第一层次

面议

面议

面议

提供周转房

随迁随调

聘用期间待遇面议

第二层次

面议

面议

面议

提供周转房

随迁随调

引进后根据学院实际聘用岗位执行相关待遇

第三层次

30

15

30-80

提供周转房

符合学校条件随迁随调

第四层次

20

10

20-50

提供周转房

符合学校条件随迁随调

1、安家费分两次支付,试用期结束考核合格支付50%,一年后支付另50%。

2、在学院工作实行聘用合同制,首聘期为八年。

(二)优秀青年人才

1、博士(硕士)指持有博士(硕士)研究生毕业证和学位证者,且第一学历必须为全日制本科(毕业学校原则上为“211”大学,我校毕业生不受第一学历限制),本科专业与研究生专业相同或相近。

2、博士研究生年龄一般在40周岁以下,配偶为国民教育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或全日制本科学历以上中级职称)时,可考虑安排工作。

3、学院引进博士研究生给予安家费15万元,提供科研启动金5万元,配备工作用笔记本电脑,可执行三年副高相关工资待遇。安家费试用期考核结束后支付50%,工作一年后支付另外50%。取得科研启动金时另行签订协议,不支付给个人。

4、学院现有住房只租不售。享受安家费者可按市场价租住学院周转房一年,也可购租院外商品住房。不享受安家费者可租住学院周转房两年。

5、引进人才系夫妻双方的,安家费按条件高的一方给付;学院已经为一方解决住房的,不再支付给另一方安家费(特殊情况面议)。

6、硕士研究生月收入9000元起。月收入指满工作量全年平均税前月收入水平(教师满工作量指每周教学工作量达到12学时)。

7、被聘用人员实行聘用合同制,副高职以上人员及博士研究生首聘合同期限为八年,硕士研究生首聘合同期限为三年。

8、学院高层次优秀人才引进各项条件及待遇另行制订。

9、参加面试或试讲者,学院决定聘用的,其往返交通费由学院承担;无法达成接收协议的,费用由应聘者承担。上述交通费指到学院的直线距离的硬座火车票或汽车票。

10、上述待遇适用于学院引进全职工作人员,兼职人员不在此列。

11、对上述各条款,学院保留最终解释权。

三、招聘程序

(一)应聘报名

欢迎各类优秀人才应聘我校,请将个人简历、相关证书、代表性科研成果等材料发送到邮箱:rencai@cidp.edu.cn,邮件主题及附件命名方式:应聘岗位代码-姓名-毕业院校-专业-学位。

(二)笔试、试讲、面试、考察与体检等

学校对符合招聘条件的应聘者进行考核,考核包括笔试、试讲、面试、考察与体检等环节。

(三)公示与签约

学校对通过考核后的拟聘用人员在学校网站和中国地震局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满后,通知拟聘用人员携带相关材料来校签约。

(四)联系方式

联系人:陈老师

电话:(010)61596171/61596170 传真:(010)61596029

邮箱:rencai@cidp.edu.cn 网址:www.cidp.edu.cn

地址:北京东燕郊开发区学院街防灾科技学院人事处

邮编:1016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