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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校园安全检查活动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1-03-25     点击:

各部门、各单位:

春季天干物燥、大风天气多,学生返校复学后校园人员增多,火灾风险增高。为提高师生安全防范意识,进一步做好校园的安全工作,决定开展校园安全检查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时间安排

3月30日:(上午9:00-11:00、下午2:30-4:30)

检查区域:南校区(教学楼、实验室、工地、图书馆、体育馆、宿舍、食堂、配电室、医务所、商户、家属区、室外公共区域)。

3月31日:(上午9:00-11:00、下午2:30-4:30)

检查区域:北校区(教学楼、实验室、宿舍、食堂、配电室、医务所、商户、地下车库、室外公共区域)

、组织安排

检查组成员:田力、张伟、周振海、向勇、高伟、李忠、殷健、刘浩

检查组人员集合地点:明德楼一楼大厅

所涉区域请各部门留人迎检并做好检查记录。

    三、工作要求

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的原则,强化主体责任和监管责任,严格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把消防安全职责细化到岗,责任到人,从严从实从细抓好工作落实,不断提升校园消防安全综合治理能力和治理水平。

排查重点

全面检查学校教室、宿舍(公寓)、实验室、危化品仓库、物品储藏室、配电室、食堂、餐厅、图书馆、体育馆、施工工地等重点部位和场所的消防安全隐患。具体内容包括:

(一)实验、施工、用火用电作业安全制度是否建立健全;

(二)用电设施设备运行环境是否良好,是否做到人离断电;是否有过载超负荷情况;强电压设施设备是否张贴警示标志和防护措施;

(三)储物间(柜)、油类及其它易燃物品存放是否远离火源;是否配备灭火毯和相应品种灭火器;

(四)消防通道是否通畅,楼道及室内是否有电动车充电;

(五)应急照明灯、疏散指示灯是否正常;

(六)烟雾报警器、火警手动报警器是否正常;

(七)自动喷淋或气体灭火系统是否正常;

(八)灭火器配备数量是否充足,摆放位置是否易见易拿、不被遮挡,灭火器压力是否正常、年检年限是否到期;

(九)消火栓系统是否正常,箱门是否被遮掩、是否有发光标志、是否有明显的紧急使用提示;

(十)逃生出口是否有标志、地面防滑平整无门槛、无杂物堆放、能独立自主打开。

五、落实整改

各部门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并响应消防安全排查整治活动,对排查出来的消防安全隐患,能够立即整改的,要列出计划明确整改时限和责任人,及时进行整改;一时不能完成整改的,要制定方案确定整改措施和完成时限,同时要加强现场值守,防范在整改期间发生安全事故;对于难以整改的重大消防安全隐患或需要其他部门联合整改的,要及时上报,挂账督办,争取属地消防部门支持予以整改。

六、信息报送

各部门、各单位应定期开展安全自查,如发现安全隐患,请报予安全工作处。

联系人:刘浩 王振东

联系电话:010-61593110

邮箱:aqc@cidp.edu.cn

 

 

 

安全工作处  

2021年3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