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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灾科技学院5#教学楼窗帘采购项目竟谈公告

发布日期:2013-10-24     点击:

防灾科技学院是中国地震局直属的高等学校,地处河北省三河市燕郊开发区。因学科建设和发展需要,拟对防灾科技学院5#教学楼窗帘采购项目进行采购。具体事宜如下:

一、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防灾科技学院5#教学楼窗帘采购项目

招标编号:FZXY-2013-122

资金来源:财政拨款

二、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三、招标内容:

1、通过公开选型选择1家(含1家)以上的合作商,获得与甲方开展合作资格,成为合作伙伴。

2、南校区5号教学实验楼一、二、三、四、五层办公室、教室全部窗户统一制作窗帘,约1200延长米。窗帘材质为布艺,窗帘布按1:1.5制作,轨道为厚1.2mm铝合金,轨道支架每间隔40cm一个,挂钩间距不大于20cm;制作安装的窗帘要结实、美观、耐用,布料颜色密度等符合现代气息,符合行业相关标准,安装效果应与楼栋内部布局、功能协调。

3、 样品提供要求:谈判响应单位必须提供各种面料(40cm*50cm)小样、主件、配件实样。各谈判响应单位提供的产品实样带至开标现场作为评标依据。成交单位的样品将由采购单位封存作为验收依据之一。未提供样品的单位为无效谈判响应单位,样品提供不全的,相应扣分。谈判响应单位可与采购单位联系后去现场察看,成交单位将根据现场的实际情况进行窗帘安装。谈判响应文件中须提供安装施工图、效果彩图(注明规格尺寸)。颜色待成交后由采购方确认。具体供货数量根据采购方要求实际调整,货款按实结算。付款方式:按实际测量的米数结算,货到验收合格后一次性付款90%,余款保修一年后支付。

4、其他要求:具备较强的组织能力、服务能力、应急保障能力、质量保障能力;拥有相对稳定、具备较高素质和良好服务意识的工作团队;满足甲方场所安装需求;有及时(24小时内)服务、维修能力,在甲方指定的时间内完成安装、维修任务;投标时请提供材料样品。

5、安装、调试及售后服务:供方负责本次采购物资的现场安装、调试。在规定保修期内,如发现有质量问题,供方收到需方函、电话后应在半小时内响应并在1小时内解决问题。谈判响应单位须在谈判响应文件中说明,如在8小时内不能解决问题,具体采取什么措施保证需方的使用。质保期:不低于三年。谈判响应单位须在谈判响应文件中具体说明保修期的和保质期的服务措施。

四、报名单位的资格条件

(1)必须为政府采购入围企业,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五、时间安排

公告时间:2013年10月24日—2013年10月28日

报名时间:2013年10月24日—2013年10月28日

竞争性谈判时间:以竟谈文件要求为准。

六、报名须知

(一)资格审查:防灾科技学院南校区1号教学楼224,联系电话:010—61596067;

(二)资格审查通过的报名单位领取竟谈文件:防灾科技学院南校区后勤楼205,联系电话:010—61596179,联系人:姚老师。

七、有关事宜的说明

(一)报名单位报名时应提交以下材料:

1、加盖公章的有效的营业执照、开户许可证、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安全生产许可证等证书复印件。法人代表授权书(原件)(投标人代表必须为合格投标人的在职员工,出具投标人代表的社保缴纳证明和劳动合同等相关证明资料复印件并加盖公章);生产企业的有效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若为代理商直接投标,除了提供生产企业的资料外,还须提供生产企业的特约经销商(特许加盟商)证书;

2、非法人投标的还需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加盖公章的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3、近3年来业绩证明材料

(二)投标人应认真阅读本公告及竞谈文件有关条款的内容。报名单位一经投标就视为已全文阅读投书并理解其内容。

(三)投标保证金说明:

1、拟投标单位报名时缴纳投标保证金为2000元(现金),招标事务结束后三日内以汇款形式退还到拟投标单位账户;报名但未参加投标的单位,不退还投标保证金。

2、中标单位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的有关规定缴纳招标服务咨询费。

八、本公告同时在防灾科技学院网站http://www.cidp.edu.cn发布。

防灾科技学院

后勤管理处

招投标管理办公室

2013年10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