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各单位:
为贯彻落实《河北省教育厅关于开展学校消防安全专项整治行动的通知》(冀教安〔2020〕10号)的有关要求,进一步做好校园的安全工作,维护广大师生员工生命和学校财产安全,决定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整治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进一步落实学校安全责任制,全面排查整治安全隐患,不断加强消防基础设施建设,完善灭火和应急救援体系,有效预防和减少安全事故发生,坚决遏制较大及以上特别是群死群伤火灾事故,创造良好的安全环境。
二、工作要求
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的原则,强化主体责任和监管责任,严格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把消防安全职责细化到岗,责任到人,从严从实从细抓好工作落实,不断提升校园消防安全综合治理能力和治理水平。
三、时间安排
9月24日:各部门各单位开展安全自查,清查所辖区域楼宇及场地内所有设施设备、门窗等物品的安全情况。
9月28日:南北校区实验室(实训室)、图书馆、体育馆。
9月29日:南北校区宿舍、食堂、配电室、医务所、商户。
9月30日:南北校区教学楼、办公楼、工地、家属区、门卫室、室外公共区域。
四、组织构成
安全检查共分为三组,检查所涉区域负责人1名和记录人员1名随行检查。
 
  
   
    检查组  | 
    参加人员  | 
    检查时间和区域  | 
   
   
    总带队  | 
    田力  | 
    9月28-30日  | 
   
   
    第一组  | 
    安全处  | 
    李忠 杨胜杰  | 
    教务处  | 
    周振海、记录人  | 
    消防公司  | 
    于长春  | 
    9月28日  | 
    上午 9:00-11:00  | 
    南校区实验室、工地、图书馆、体育场  | 
   
   
    基建处  | 
    向勇、记录人  | 
   
   
    图书馆  | 
    郭子辉、记录人  | 
    下午 2:30-4:30  | 
    北校区实验室、工地、图书馆、体育场  | 
   
   
    体育部  | 
    宋淑珍、记录人  | 
   
   
    第二组  | 
    安全处   | 
    殷健 孙强  | 
    宿  舍  | 
    高伟、记录人  | 
    消防公司  | 
    于长春  | 
    9月29日  | 
    上午 9:00-11:00  | 
    南校区宿舍、食堂、配电室、医务所、商户  | 
   
   
    食  堂  | 
    高伟、记录人  | 
   
   
    配电室  | 
    高伟、记录人  | 
   
   
    医务所  | 
    高伟、记录人  | 
    下午 2:30-4:30  | 
    北校区宿舍、食堂、配电室、医务所、商户  | 
   
   
    商  户  | 
    高伟、记录人  | 
   
   
    第三组  | 
    安全处  | 
    刘浩 张昊  | 
    教学楼  | 
    周振海、记录人  | 
    消防公司  | 
    于长春  | 
    9月30日  | 
    上午 9:00-11:00  | 
    南校区教学楼、办公楼、家属区、门卫室、公共区域  | 
   
   
    办公楼  | 
    王振东  | 
   
   
    家属区  | 
    胡道华、王婕妤  | 
   
   
    门卫室  | 
    王振东  | 
    下午 2:30-4:30  | 
    北校区教学楼、办公楼、家属区、门卫室、公共区域  | 
   
   
    公共区域  | 
   
  
 
 
五、排查重点
全面检查学校教室、宿舍(公寓)、实验室、危化品仓库、物品储藏室、配电室、食堂、餐厅、图书馆、体育馆、施工工地等重点部位和场所的消防安全隐患。具体内容包括:
(一)实验、施工、用火用电作业安全制度是否建立健全;
(二)用电设施设备运行环境是否良好,是否做到人离断电;是否有过载超负荷情况;强电压设施设备是否张贴警示标志和防护措施;
(三)储物间(柜)、油类及其它易燃物品存放是否远离火源;是否配备灭火毯和相应品种灭火器;
(四)消防通道是否通畅,楼道及室内是否有电动车充电;
(五)应急照明灯、疏散指示灯是否正常; 
(六)烟雾报警器、火警手动报警器是否正常;
(七)自动喷淋或气体灭火系统是否正常;
(八)灭火器配备数量是否充足,摆放位置是否易见易拿、不被遮挡,灭火器压力是否正常、年检年限是否到期;
(九)消火栓系统是否正常,箱门是否被遮掩、是否有发光标志、是否有明显的紧急使用提示;
(十)逃生出口是否有标志、地面防滑平整无门槛、无杂物堆放、能独立自主打开。
六、落实整改
各部门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并响应消防安全排查整治活动,对排查出来的消防安全隐患,能够立即整改的,要列出计划明确整改时限和责任人,及时进行整改;一时不能完成整改的,要制定方案确定整改措施和完成时限,同时要加强现场值守,防范在整改期间发生安全事故;对于难以整改的重大消防安全隐患或需要其他部门联合整改的,要及时上报,挂账督办,争取属地消防部门支持予以整改。
七、信息报送
各部门各单位要开展全面的安全自查活动,清查所辖区域楼宇及场地所有设施设备、门窗等是否存在安全隐患,物品是否有丢失现象,请将自查结果和整改措施于9月28日前报送安全工作处。
联系人:刘浩 王振东
联系电话:010-61593110
邮箱:aqc@cidp.edu.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