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当前位置: 首页 > 通知公告 > 正文

关于进一步加强学校安全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1-05-11     点击:

各部门、各单位:

由于春季天干物燥、大风天气多,是火灾的多发季节,校园师生人员众多,火灾风险较高,通过近期的消防安全检查,发现我校存在引发火灾的不安全因素,检查情况通报如下:

1.结构实验楼:室内消火栓前有杂物阻挡,有电瓶车在室内充电;

2.文德楼工地:灭火器配置数量不够;

3.北校区学生公寓内有消防栓柜门玻璃破碎;

4.北校区实验室:有学生配有实验室门禁钥匙自行出入的现象,岩石薄片制备室有学生居住;

5.大学生创新创业教育基地:室内消防通道摆放杂物;

6.南校区西八间平房:有私拉线路充电现象,电瓶车在充电期间无人看管;

7.学生公寓:楼内有学生拔掉消防应急灯电源,私接吹风机致使吹风机起火自燃。

针对以上各类安全隐患,各部门、各单位应高度重视、引以为戒,切实加强管辖范围的安全自查和部门人员的安全管理教育,严禁任何人破坏消防设施设备;严禁任何人私拉乱接用电线路;严禁电瓶车室内充电。如有违规引发火灾事故的,学校将依法追究责任。

为进一步加强学校的安全工作,围绕提升师生安全素养、夯实校园安防硬件基础、规范日常安全管理,以5月12日全国防灾减灾日为契机,各部门、各单位要扎实开展以“防范化解灾害风险,筑牢安全发展基础”为主题的宣传教育活动,深入排查重点风险。精准治理突出隐患,强化“隐患就是事故、事故必须处理”意识,做到监管责任落实到位、主体责任落实到位、安全风险排查到位、安全隐患整治到位,防范遏制安全事故发生,保障良好教育教学秩序,请各部门各单位认真抓好贯彻落实,确保学校消防安全工作措施落到实处、取得实效。

5月21日前,各部门、各单位将安全自查工作总结及安全隐患整改落实情况以电子邮件形式(加盖部门公章)报安全工作处。联系人:王振东,电话:010-61593110,邮箱:aqc@cidp.edu.cn。






安全工作处  

2021年5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