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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贯彻落实河北省教育厅《全省教育系统“防风险、 除隐患、保安全”大排查大整治行动方案》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1-05-21     点击:

为深入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决策部署,省教育厅制定了《全省教育系统“防风险、除隐患、保安全”大排查大整治行动方案》,要求各学校结合本地、本校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指示、批示精神和省委、省政府的决策部署,结合学校安全工作实际,对照《河北省学校安全条例》等安全法规要求,围绕提升师生安全素养、夯实校园安防硬件基础、规范日常安全管理、有效治理周边治安环境,全面分析研判,深入排查重点风险,精准治理突出隐患,强化“隐患就是事故、事故必须处理”意识,做到监管责任落实到位、主体责任落实到位、安全风险排查到位、安全隐患整治到位,坚决遏制各类校园安全事故,保障良好教育教学秩序,为庆祝建党100周年营造良好社会环境。

二、重点任务

(一)安全教育。高校是否利用开学初对学生集中开展安全教育,是否突出防溺水、消防安全、食品安全、交通安全等安全教育重点,是否定期组织学生开展应急疏散演练。是否开展学生心理健康状况普查和心理危机排查工作,对心理危机事件做到早发现、早干预;是否全面开展大学生公共安全、防范电信诈骗、防范“非法校园贷”、防范误入传销等宣传教育。 是否落实《河北省学校安全管理培训工作指导意见》,逐级开展学校安全管理人员培训。

(二)交通安全。是否健全校车安全管理制度,制定校车服务方案,校车管理机构及协调工作机制是否健全;是否对辖区校车隐患进行排查整治;是否加强校园出入管理,是否协调公安交管部门完善学校门前路段交通信号灯、警示牌、斑马线、减速带等交通安全设施。重点检查检验校车车况、驾驶员资质和技术及营运公司资质、租赁协议签订以及管理制度落实情况。

(三)食品安全。是否压实学校食品安全主体责任,排查落实学校食品安全,食堂物资采购、运输储藏、烹饪配餐、餐具卫生、保鲜留样等制度情况。严禁购买使用来源不明的冷链食品,确保冷链食品正向可追踪、逆向可溯源。学校食堂从业人员是否持有效的健康证明,对有不良行为及思想倾向、精神疾患的,要立即调离工作岗位。学生食堂对外承包经营的,必须按照要求实行经营准入制度。

(四)消防安全。按照《高等学校消防安全管理规定》《河北省高等学校附属医院消防安全工作规定》等规章制度要求,以校园建筑规划建设、消防审核验收、学校消防设施设备、消防安全标识以及教学楼、学生宿舍疏散通道、室内外电线私拉乱接、师生宿舍电器使用等为重点,检查是否全面排查校园消防安全隐患,完善日常巡查制度,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是否全面排查清理消防通道并按标准设置疏散,指示标志;是否定期检查消防设施和器材配置并保持完好有效;是否强化校园消防安全防控,集中解决学校建筑未设置消防栓、消防管网供水不足等历史遗留问题;是否按要求组织开展消防演练和应急疏散演练;要特别注意排查是否存在学生宿舍严重超员、违规改建学生宿舍、学生宿舍楼底层有对外出租商户经营等严重安全隐患问题。

(五)设施设备及周边安全。重点排查整治锅炉、燃气、水电、体育场地与器材等设施设备是否存在安全隐患。是否定期对校舍开展安全隐患排查,建立危旧房屋排查整治台账,及时维修、改造和加固。校园所处地理环境是否存在安全隐患,是否存在洪水、泥石流、滑坡、地址塌陷等风险。学校周边是否存在交通、治安风险隐患。

(六)“三防”安全。摸排安防设施建设的短板和缺口,采取针对性工作举措,要特别加强校园门口治安管理力度,重点是按要求设立校园警卫室,警卫室要配齐配足防暴头盔、防护盾牌、防刺背心、防割手套、橡胶警棍、自卫喷雾剂、钢叉等必要的防卫器械;校园保安数量达到规定要求,保安员持械上岗;健全门卫值守和内部巡查制度,加大重点时段和关键部位监管力度,严防无关人员和携带非教学用易燃易爆物品、有毒物品、动物、管制器具等危险物品进入校园。

(七)危险化学品安全。是否加强危险化学品管理,全面排查危险化学品安全隐患,建立危险化学品“一图一表”,完善管理台账;是否认真分析评估各类危险化学品购买、储存、使用、运输和废弃处置等环节安全风险,建立安全风险分布档案;是否建立学校、院系、实验室三级管理责任体系,明确监控风险点及防控措施,跟踪监管落实到人;是否加强学校实验室等重点危化品区域管理,按标准配齐消防、监控等安全设施及个人防护器材;是否加强实验室师生、危险化学品管理人员的安全教育培训,提升安全意识和安全技能。

三、方法步骤

(一)方式方法。各部门各单位要结合贯彻落实《全省教育系统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和学校安全“双控”机制建设的要求,认真组织开展“防风险、除隐患、保安全”大排查大整治行动,充分利用“河北省学校安全网格化管理平台”等信息化管理手段,逐校建立安全隐患监管网格,积极开展校园安全隐患排查和治理工作。按照学校自查、属地教育行政部门检查、省教育厅抽查的方式组织实施。

1.安全自查。各部门各单位按照本方案要求制定具体工作方案,拟定自查清单,安排专人、专部门实施排查整治,做到全方位、全覆盖、无盲点、无死角、无漏洞。对排查的隐患建立台账,即查即改,一时难以整改的要制定计划,及时上报,限期整改。

2.行政部门查。学校安全部门、后勤部门联合多部门开展安全联合检查,及时检查发现各部门各单位自查存在的问题,指导、帮助解决遇到的困难,对工作懈怠,问题突出的要予以通报批评,以促进整改取得实效。

3.校领导抽查。学校领导将根据学校大排查大整治工作开展情况,适时组织有关人员组成检查组开展实地检查抽查。对问题突出的,将予以通报批评,并实行“一票否决”,取消年度评优评先资格。

(二)工作步骤。

1.动员部署阶段。各部门各单位下发通知,部署开展大排查大整治工作,明确工作要求、重点任务。

2.学校自查阶段。各部门各单位全面开展排查整治行动,按照本方案要求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排查清单,建立工作台账,制订整改措施,立即实施整改。5月底前,各部门各单位要完成自查。安全自查活动贯穿大排查、大整治行动始终。

3.学校安全部门督查阶段。大排查、大整治工作期间,安全管理部门根据各自情况,适时进行督导检查,推进工作开展。

4.总结提高阶段。各部门各单位对大排查大整治工作及时进行总结,认真总结成绩和不足,着手完善各项规章制度,固化工作成果,建立健全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机制。

四、工作要求

各部门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大排查大整治工作要做到“认真组织、周密部署、全面排查、一所不落、不留死角、深入彻底”,对查出的安全隐患逐一落实整改措施,及时予以整改。安全管理部门深入基层、深入学校进行督查指导。对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要挂牌督办,挂账整治,限期解决,确保整治工作取得实效。

5月31日前,各部门各单位将工作总结报学校安全工作处,联系人:王振东,电话:010-61593110,邮箱:aqc@cidp.edu.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