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科研处、教务处、教师教学发展中心、人事处联合对2015年申报中级专业技术职务认定人员的申报材料或考试材料进行审核,下列人员通过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认定,现对认定结果进行公示(排名无先后顺序):
序号
| 姓 名
| 申报学科
| 申报系列
| 晋升类型
| 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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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李辉
| 外国语言文学
| 讲师
| 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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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曲喆
| 会计学
| 讲师
| 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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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朱宏
| 新闻传播学
| 讲师
| 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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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张迪
| 财政税收经济
| 经济师
| 考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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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示时间为2015年10月12日至2015年10月15日,公示材料可到人事处(明德楼309室)查阅。对申报材料及认定结果有异议者请于公示期内以电话、来访或书面形式反映到人事处(010-61596170)或审计监察处(010-61596110)。以书面形式反映问题时,请署真实姓名。
人事处
2015年10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