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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地震局关于职称外语有关问题的通知

发布日期:2007-05-25     点击: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地震局,各直属单位:

根据《关于完善职称外语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国人部发[2007]37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局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实际,现就职称外语考试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坚持严格要求,不断加强我局专业技术人员外语能力建设

外语是专业技术人员学习国外先进知识和技术,开展对外学术交流的重要工具,并越来越成为专业技术人员能力建设的重要方面,逐步提高专业技术人员的外语水平是一项长期任务,我局将继续坚持对职称外语的严格要求,引导广大专业技术人员不断提高外语能力,更好地学习国外先进知识和技术,加强对外学术交流。

二、坚持从实际出发,区别对待,合理确定职称外语考试范围

专业技术人员职称外语考试要坚持从实际出发,区别对待,逐步提高的原则,防止“一刀切”和形式主义等现象发生。根据《通知》的有关规定,结合我局实际,从2007年起,我局专业技术人员职称外语考试要求如下:

(一)申报中、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人员,必须参加全国或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专业技术人员职称外语等级统一考试,考试成绩和有效期要求符合所在省(区、市)人事厅(局)所规定的条件,免试条件可执行所在省(区、市)所规定的条件,或参照执行我局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免试条件。

(二)申报中国地震局地震专业科研系列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必须参加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职称外语等级统一考试,考试成绩应在60分以上。

(三)申报中国地震局地震专业科研系列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人员,可免外语考试:

1.博士研究生毕业,获得博士学位者。

2.出国留学或在国外工作二年以上者。

3.参加WSK、TOEFL、GRE、GMAT、IELTS和其它同等水平出国人员外语考试,达到出国合格分数线,并在有效期内。

4.正式出版译著;或在国内外公开出版的刊物上发表中文译文累计达到十万字以上;或在国内外公开出版的刊物上发表英文译文累计达到五万字以上。

5.申报副高级专业技术职称时已参加职称外语考试并且成绩在60分以上,申报正高级职称需再次参加同一级别职称外语考试的。

6.从事地震台站(网)监测和野外测量工作,十五年以上者。

7.男性年满55周岁以上,女性年满50岁以上者。

中国地震局人事教育和科技司

二○○七年四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