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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整治活动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0-09-24     点击:

各部门、各单位:

为贯彻落实《河北省教育厅关于开展学校消防安全专项整治行动的通知(冀教安〔202010号)的有关要求,进一步做好校园的安全工作,维护广大师生员工生命和学校财产安全,决定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整治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进一步落实学校安全责任制,全面排查整治安全隐患,不断加强消防基础设施建设,完善灭火和应急救援体系,有效预防和减少安全事故发生,坚决遏制较大及以上特别是群死群伤火灾事故,创造良好的安全环境。

工作要求

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的原则,强化主体责任和监管责任,严格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把消防安全职责细化到岗,责任到人,从严从实从细抓好工作落实,不断提升校园消防安全综合治理能力和治理水平。

三、时间安排

9月24日:各部门各单位开展安全自查,清查所辖区域楼宇及场地内所有设施设备、门窗等物品的安全情况。

9月28日:南北校区实验室(实训室)、图书馆、体育馆。

9月29日:南北校区宿舍、食堂、配电室、医务所、商户。

9月30日:南北校区教学楼、办公楼、工地、家属区、门卫室、室外公共区域。

四、组织构成

安全检查共分为三组,检查所涉区域负责人1名和记录人员1名随行检查。

检查组

参加人

检查时间和区域

总带队

田力

9月28-30日

第一组

安全处

李忠

杨胜杰

教务处

周振海、记录人

消防公司

于长春

9月28日

上午

9:00-11:00

南校区实验室、工地、图书馆、体育场

基建处

向勇、记录人

图书馆

郭子辉、记录人

下午

2:30-4:30

北校区实验室、工地、图书馆、体育场

体育部

宋淑珍、记录人

第二组

安全处

殷健

孙强

宿  舍

高伟、记录人

消防公司

于长春

9月29日

上午

9:00-11:00

南校区宿舍、食堂、配电室、医务所、商户

食  堂

高伟、记录人

配电室

高伟、记录人

医务所

高伟、记录人

下午

2:30-4:30

北校区宿舍、食堂、配电室、医务所、商户

商  户

高伟、记录人

第三组

安全处

刘浩

张昊

教学楼

周振海、记录人

消防公司

于长春

9月30日

上午

9:00-11:00

南校区教学楼、办公楼、家属区、门卫室、公共区域

办公楼

王振东

家属区

胡道华、王婕妤

门卫室

王振东

下午

2:30-4:30

北校区教学楼、办公楼、家属区、门卫室、公共区域

公共区域

排查重点

全面检查学校教室、宿舍(公寓)、实验室、危化品仓库、物品储藏室、配电室、食堂、餐厅、图书馆、体育馆、施工工地等重点部位和场所的消防安全隐患。具体内容包括:

(一)实验、施工、用火用电作业安全制度是否建立健全;

(二)用电设施设备运行环境是否良好,是否做到人离断电;是否有过载超负荷情况;强电压设施设备是否张贴警示标志和防护措施;

(三)储物间(柜)、油类及其它易燃物品存放是否远离火源;是否配备灭火毯和相应品种灭火器;

(四)消防通道是否通畅,楼道及室内是否有电动车充电;

(五)应急照明灯、疏散指示灯是否正常;

(六)烟雾报警器、火警手动报警器是否正常;

(七)自动喷淋或气体灭火系统是否正常;

(八)灭火器配备数量是否充足,摆放位置是否易见易拿、不被遮挡,灭火器压力是否正常、年检年限是否到期;

(九)消火栓系统是否正常,箱门是否被遮掩、是否有发光标志、是否有明显的紧急使用提示;

(十)逃生出口是否有标志、地面防滑平整无门槛、无杂物堆放、能独立自主打开。

六、落实整改

各部门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并响应消防安全排查整治活动,对排查出来的消防安全隐患,能够立即整改的,要列出计划明确整改时限和责任人,及时进行整改;一时不能完成整改的,要制定方案确定整改措施和完成时限,同时要加强现场值守,防范在整改期间发生安全事故;对于难以整改的重大消防安全隐患或需要其他部门联合整改的,要及时上报,挂账督办,争取属地消防部门支持予以整改。

七、信息报送

各部门各单位要开展全面的安全自查活动,清查所辖区域楼宇及场地所有设施设备、门窗等是否存在安全隐患,物品是否有丢失现象,请将自查结果和整改措施于9月28日前报送安全工作处。

联系人:刘浩 王振东

联系电话:010-61593110

邮箱:aqc@cidp.edu.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