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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紧急通知(第2号)

发布日期:2020-01-29     点击:

学校各部门、各单位:

为贯彻落实中国地震局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部署要求,结合学校实际,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严格遵守返回时间及相关要求。所有在外地休假教职员工须在2月6日前返回居住地,外出中层干部适当提前返回时间。目前在湖北休假人员暂不离开湖北,没有外出休假人员不得离开居住地,有特殊情况单独申报。未经批准,全体教职员工不得擅自进入湖北。

二、做好返回教职工跟踪监测报告。乘坐公共交通工具返回的教职工自行在家隔离14天,自驾返回人员在家隔离7天,途经湖北武汉人员在家隔离14天,且每天向人事处报告健康情况。所有师生员工一旦出现发热等异常情况或密切接触体温异常人员的,要立即配合当地卫生防疫部门进行鉴别诊断、隔离观察治疗。

三、严格执行“日报告、零报告”制度。各部门、各单位要对1月13日以来去湖北外出人员及有湖北亲属来访人员,做好统计并建立健康档案,并及时报告返回及有关异常情况。

四、加强校区内家属区疫情防控组织工作。安全工作处、人事处、离退休办公室要做好家属区防控工作,建立家属区疫情防控队伍,建立宣传教育、通知通报、信息收集等渠道,掌握家属区内返回人员动态,形成定期报告机制。原则上家属区不再放行非常住访客。

五、做好校内隔离观察人员后勤保障。后勤管理处、安全工作处要在食品及日常生活用品采购、快递配送等方面,为校内在家隔离观察人员提供便利。


学校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

2020年1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