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当前位置: 首页 > 通知公告 > 正文

关于疫情防控期间工作安排的通知(第8号)

发布日期:2020-02-24     点击:

学校各部门、各单位、全体教职员工:

为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新冠肺炎疫情的防控部署,按照中国地震局党组、河北省教育厅及属地党委政府工作要求,统筹做好疫情防控和学校各项工作,根据学校《应对新冠肺炎疫情2020年春秋学期返校工作方案》,现就疫情防控期间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教职员工2月24日起正式上班,在疫情防控期间采用灵活弹性的工作模式,进行网络办公和线上教学。

二、按照学校疫情防控工作要求,保证工作正常运转,相关职能部门每天安排人员到岗值班(详见附件1),并对近期工作做出安排(见附件2)。为避免人员聚集,值班时要“一室一人”,一室多人的可轮流到岗。对现场办理的事项要提前预约,办理期间严格按照防疫要求落实防控措施,确保安全有序。

三、继续加强校园防控管理。各校区教学楼、实验楼、图书馆、体育馆(含游泳馆、运动场等)暂不开放,严格限制非工作人员入内。

四、各部门、各单位主要负责人坚守岗位,靠前指挥,根据疫情形势和学校要求合理安排工作,解决好教职员工的实际困难;要积极谋划推进本年度重点工作,力争各项工作开好局、起好步。

五、各教学单位要做好在线教学管理工作,确保在线教学顺利开展。各级党组织和党员干部要带头做好疫情防控和各项工作,灵活开展“三会一课”,及时学习党中央和学校党委部署要求,引领师生员工始终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六、全体教职员工要坚定信心、服从大局、扎实工作。要遵守工作纪律、强化保密意识,避免因灵活办公带来泄密风险。到校上班应注意个人防护,记录活动轨迹和接触人员。

  附件1.疫情防控期间相关职能部门到岗值班安排表.xlsx

   附件2.疫情防控期间相关职能部门工作安排表.xlsx

  

学校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

2020年2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