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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灾科技学院南校区回民食堂改造——排烟与送风系统改造项目公告

发布日期:2013-05-31     点击:

防灾科技学院是中国地震局直属的高等院校,地处河北省三河市燕郊高新技术开发区。因学院事业发展需要,拟对防灾科技学院南校区回民食堂改造——排烟与送风系统改造项目进行竞标,现就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项目简介:

项目名称:防灾科技学院南校区回民食堂改造——排烟与送风系统改造

招标编号:FZXY-2013-52

招标主要内容及技术要求

报价含静电除油烟设备、排风风机设备及排烟与送风管道安装、支架、部分接电线路、控制箱安装;管道打孔等,其中:打孔必须使用专业设备,保证一次性成型,洞口形状规整。

工程为交鈅匙工程,包含设备费、材料费、安装费、调试费、清理费用及税金等一切费用。投标人必须按照国家相关规定及本询价函进行报价,报价一经确认即为合同价。

二、供应商资质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注册资金300万元及以上,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能力,在北京市、廊坊市区域内有制造及经营场所;

投标人为代理商须具有厨房设备制造商有效授权书。若供应商参与本次招标,须有原厂商出具的针对本次项目的《原厂商授权函》经销商或代理商须提供制造商准许经营所投产品的相关授权证明材料;

2)所投产品的制造厂须是在中国境内注册的企业,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相应的经营范围(提供制造厂营业执照复印件或公正件);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2011年至今有类似项目成功业绩5个及以上;

5)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记录;

6)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已建立长期稳定的售后服务系统,能够保证提供完善的售后服务;且投标人具有自己本单位的安装和维修的专业队伍。有能力对厨房排烟与送风设计方案实施优化,及安装调试,并承担技术责任。

三、其他事项

(一)报名单位购买竞谈文件时必须携带下列证明材料:

1.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原件以及加盖企业公章的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书面授权书原件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公章和法人章);

3.被委托人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

4.近三年同类合同原件及建设单位负责人的联系方式及电话,合同数量不少于 5个。

(二)时间安排及地点

公告及发售文件日期:2013年5月31日至2013年6月6日,每日8:30—11:30,14:30—17:30

购买文件地点:防灾科技学院后勤管理处办公楼205室

开标时间及地点:详见竞标文件

(三)咨询电话:

第一,拟投标单位投标报名、资质审查地点:招投标管理办公室南校区实验楼204(东);

第二,拟投标单位获取招标文件、技术咨询、现场踏勘地点:后勤管理处办公楼205室,电话:61596179。

四、本公告同时在防灾科技学院网站http://www.cidp.edu.cn发布。

防灾科技学院

后勤管理处

招投标管理办公室

二〇一三年五月三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