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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灾科技学院南校区1、2#供暖锅炉本体大型检修项目公告

发布日期:2013-06-05     点击:

防灾科技学院是中国地震局直属的高等学校,地处河北省三河市燕郊开发区。因学院发展需要,拟对南校区1、2#供暖锅炉本体大型检修项目进行竞标。具体事宜如下:

一、项目简介:

1.项目名称:防灾科技学院南校区1、2#供暖锅炉本体大型检修项目

2.招标编号:FZXY-2013-56

3.本竞争性谈判的内容,南校区1、2#供暖锅炉本体大型检修项目主要包括南校区两台四吨供暖锅炉的检查与维修,设备安装地点在南校区锅炉房内,以上锅炉为热水供暖锅炉, 1#锅炉为1995本溪锅炉厂生产的锅炉;2#锅炉1985上海锅炉厂生产的锅炉,截至目前在冬季供暖期间已使用多年。

南校区1、2#供暖锅炉本体大型检修项目包括:锅炉炉排的检修及更换;炉拱的检修与维修、对流管束的检查与更换、保温层的更换等工作内容。

具体包括:原设备维修与改造;新部件的供货、安装与调试、系统集成、运行调试与维护、项目验收、竣工档案的移交、技术培训、设备的保修与保养、交工后的现场服务;以及完成向技术监督局报装及验收等工作。

二、投标单位资质要求:

1.报名单位应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报名单位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报名单位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生产设备和专业安装技术能力;

4.报名单位必须具有河北省颁发的特种设备安装维修改造许可证,具有特种设备安装维修改造许可证的外地企业须在开标前完成当地备案;

5.报名单位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

6.报名单位需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注册资金不低于50万且具有最新年检;

7.报名单位需具有较强的项目管理、技术服务和组织实施能力,能够具有独立生产、安装能力(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满足文件规定设备安全运输、安装及项目实施要求;

8.报名单位需具有不低于3例20万元以上合同额成功案例,并有良好的工作业绩与履约记录;

9.所提供的货物和服务须在我国境内合法手续,符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10.报名单位报名时必须携带上述证明材料(以及其他证明材料)的原件或复印件;

三、其他事项

(一)报名单位投标报名时必须携带下列证明材料:

1.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企业公章;

2.特种设备安装维修改造许可证原件(复印件需加盖公章);

3.法定代表人书面授权书原件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和法人章;

4.被委托人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

5.近三年同类合同原件及建设单位负责人的联系方式及电话,合同数量不少于 3个。

(二)时间安排及地点

公告及发售文件日期:2013年6月4日至2013年6月13日,每日8:30—11:30,14:30—17:30(假期除外)

购买文件地点:防灾科技学院后勤管理处

开标时间及地点:详见竞标文件

四、投标报名与资格审查:

第一步:拟投标单位投标报名:招投标管理办公室 南校区实验楼204(东);

第二步:拟投标单位资质审查:项目执行单位组织相关职能部门确认拟投标单位资格条件;

第三步:拟投标单位获取招标文件、技术咨询、现场踏勘地点:后勤管理处 电话:61596179。

五、本公告同时在防灾科技学院网站http://www.cidp.edu.cn发布。

防灾科技学院

后勤管理处

招投标管理办公室

二〇一三年六月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