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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报送2020年工作总结和2021年工作计划有关材料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0-11-20     点击:

学校各部门、各单位:

为全面总结本年度工作经验,科学谋划部署明年工作,现将报送2020年工作总结和2021年工作计划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内容要求

 (一撰写总结及计划文字材料。各部门(单位)对照《防灾科技学院2020年党政工作要点》和上级有关决策部署,结合部门职责,总结2020年特色工作、主要成绩及存在的问题,提出2021年工作计划。要求内容实事求是、文字简明扼要、数据详实准确。正文字数建议控制在2000字左右(文本模板详见附件1)。根据实际工作情况,正文后可附部门(单位)年度大事记和工作数据统计表作为支撑。

填报《2020年度重点工作目标任务书》完成情况。有关部门对照《关于印发<防灾科技学院党政部门2020年重点工作目标任务书>的通知》(防科党发〔2020〕23号),填报本部门(单位)重点工作目标的进度和完成情况。建议从相关数据、完成的质量和达到的效果等方面叙述任务的完成情况,对未完成的工作目标和任务要说明原因。(表格详见附件2)

(三)填报《2021年拟组织会议计划表》。各部门(单位)应根据《防灾科技学院会议管理办法》(防科党发〔2018〕57号)及《防灾科技学院会议费管理办法》(防科发财〔2018〕150号)有关规定,本着“高效、精简、节约”的原则,制定本部门(单位)2021年主办或承办的校级会议计划,逐项填写《2021年拟组织会议计划表》(详见附件3)基本信息,科学测算会议经费,对未纳入年度会议计划或未履行审批备案手续的会议费用,以及超范围、超标准开支的经费,将不予报销。

二、报送要求

1.各教学单位12月4日前,将教学方面的工作总结和计划报送教务处,将科研方面的工作总结和计划报送科研处,将学生工作方面的总结和计划报送学生工作处。

2.各部门(单位)报送的材料需经主管领导审阅签字后,加盖部门(单位)公章,于12月8日前将纸质材料报送学校办公室(明德楼314室),将电子版发office@cidp.edu.cn。

 3.根据有关要求,总结材料将汇编成册并在一定范围内公布,请各部门(单位)严格把关材料质量,按照时间节点及时提交有关材料。

 

 附件1:部门(单位)2020年工作总结和2021年工作计划(2020年).doc

 附件2:防灾科技学院党政部门2020年重点工作目标任务书.xlsx

 附件3:2021年拟组织会议计划表(样表).xlsx

 

 

办公室     

2020年11月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