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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开展2020年“宪法宣传周”活动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0-11-30     点击:

各有关部门、单位:

今年12月4日是我国第七个国家宪法日,11月30日——12月6日是全国“宪法宣传周”。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尊崇宪法法律,增强师生法治意识、法治思维和法治素养,不断提升依法治校水平,按照《中央宣传部 司法部 全国普法办关于印发<2020 年全国“宪法宣传周”工作方案>的通知》(司发通〔2020〕79号)要求,结合学校实际,现就组织开展2020年“宪法宣传周”活动事宜,安排通知如下:

一、活动时间

2020年11月30日——2020年12月6日

二、活动主题

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 大力弘扬宪法精神。

三、活动内容

(一)以学习贯彻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精神为主题,组织开展党委、党总支两级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

责任单位:党委组织部。

(二)面向大一新生,在《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程中开展宪法专题授课。

责任单位:马克思主义学院。

(三)面向大二、大三、大四学生,开展一次“学宪法讲宪法”主题班会。

责任单位:各二级学院党总支、学科与研究生处党总支。

(四)组织动员师生收看12月4日在CCTV1播出的“焦点访谈”和“宪法的精神 法治的力量——2020年度法治人物”节目。

责任单位:各党总支。

(五)利用学校融媒体平台,大力开展宪法法律宣传教育,营造学校学习法律、尊崇法治的浓厚氛围。

责任单位:党委宣传部。

四、认真落实

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紧密结合工作实际,认真落实上述任务,并于12月7日前将活动开展情况书面报送党委宣传部,联系人:朱老师。

党委宣传部    

二○二○年十一月三十日